
“非洲是中国企业‘走出去’的重点区域,中国对非洲的投资在最近的十几年中增长了上百倍。”近年来,随着“一带一路”建设的不断推进,非洲已然成为中国企业对外投资的热土。然而,机遇与风险往往是并存的,在非洲投资要避开哪些“坑”?又如何规避投资过程中的法律风险?
6月2日,由中国法学会指导,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承办的中非投资法律高峰论坛在浙江工商大学举行,来自20多个非洲国家的高级法律官员、专家围绕非洲投资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走进非洲,投资非洲’已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新潮流,也成为了非洲经济发展的新动力。而在中国企业走出国门,走进非洲的过程中,必须把握好合作、可行、安全、共赢这几个投资要领。”浙江省法学会副会长牛太升认为,在非洲投资过程中,首先要解决的是法律和政策的联通问题,这就需要中非法律界相互沟通,研究问题,规范制度,设立机制,保障经贸合作顺利进行。“浙江是一个对外投资大省,浙江在非洲投资的企业数量多,规模大。然而不少企业对投资限制和要求不太了解,对当地的文化、习俗也不是很熟悉,这样就会导致他们的投资在当地遭遇到一些困难。”
论坛上,在来自埃塞俄比亚、肯尼亚、加纳、坦桑尼亚、尼日利亚的法律专家和法律官员分别介绍了各自的投资法律环境和争端解决机制。
“在埃塞俄比亚首都亚的斯亚贝巴及周边地区进行投资,有机会获得1-5年的免所得税待遇,而在其他地方则能享受3-6年不等的免所得税待遇。”埃塞俄比亚贡德尔大学法学院讲师Belay Shibeshi Awoke介绍。
同时,不同的非洲国家有着各自的国内保护领域,对于埃塞俄比亚来说,银行、船运、广告等行业为国内保护领域;加纳法律则规定,博彩、美容等行业只能由加纳人或加纳国有企业才能经营。
近些年,越来越多的非洲项目来中国寻找资金和合伙人,在这个过程中,也有越来越多的律师事务所参与其中,从签署合作意向书,到对法律环境和项目内容的尽职调查,再到寻求境外合作律师事务所一同推进项目,律师事务所在投资过程中扮演了重要角色。论坛上,浙江凯麦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敏也为大家分享了自己经历的非洲投资项目。
“前段时间,一位外国客户带着一个肯尼亚风电项目到中国,想和国内客户进行合作,合作意向金是100万元。保险起见,我们在意向金的支付方面做了专门的设计,开始阶段支付很小的意向金,随着项目推进,意向金比例逐步增加。”王敏介绍,然而,随后在非洲进行尽职调查的时候,他们无意间在当地遇到了同样来为这个项目做尽调的中国团队,这才知道项目有问题,马上启动了应急机制进行处理。在王敏看来,甄别项目的真实性是关键性的第一步,同时,遇到不同的合作主体,在合同阶段就要敢于提出问题,谨防出现类似政府违约等问题。
文章来自:浙江新闻